爆改地下室成巨型养鱼池引发的官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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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:Deepseek V3


地下室养鱼池引发的邻里噪音纠纷全记录

事件背景:养鱼池引发的噪音困扰

李先生一家自2017年起居住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一楼,一直享受着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。2024年初,四楼业主江先生将地下室改建成大型养鱼池后,李先生家中开始持续不断地听到"电击声"和"哄哄哄的水声"。

李先生描述:"没有鱼池的话,原来我搬来以后几年了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这是仓库间吧,它不可能发出声音的。自从2024年1月份以后,就这种声音,24小时都不间断。"这种噪音严重影响了老两口的休息质量,李先生表示:“就是电击那种,还有哄哄哄哄的水声,搅动吧。”

养鱼池的由来与改造过程

江先生是一位有着二十多年养鱼经验的爱好者,随着家中锦鲤体型增大(有的已长到十多斤),原有鱼缸已无法满足需求。为此,他花费15万元以上将地下室改造成长3米多、宽2米多、深1米多的养鱼池,并安装了循环泵、增氧泵、大功率排风扇和排污泵等专业设备。

江先生表示:"这批鱼,最少的养了三年有鱼。以前在楼上养,因为这鱼生长速度比较快。有小鱼苗现在长到十多斤,确确实实不能在鱼缸里养。"他声称改造前已向物业报备,但未告知正上方的李先生一家。

矛盾升级与法律诉讼

噪音问题出现后,李先生多次与江先生沟通。江先生虽加装隔音棉并更换低噪音设备,但李先生仍感不适:“根据当时双方的情况,的确是声音降下来了,但是呢,还是从原稿的反馈来说,没有达到让他听不到声音的这个程度。”

在物业、居委会调解无果后,李先生于2024年将江先生诉至法院,要求拆除养鱼池及设备。一审期间,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显示噪音"没有超过相应规范的标准",但李先生质疑鉴定过程不客观。2024年12月,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江先生拆除养鱼池,理由包括:噪音感受因人而异、生活安宁权应优先保障、地下室大量存水存在安全隐患。

二审调解与最终解决

江先生不服上诉,2025年4月案件进入二审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郭仁欣现场勘验发现,设备全开时楼上噪音分贝确有明显变化。为避免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,法官积极调解,提出分步解决方案。

经过多轮协商,双方最终于2025年4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:江先生于5月30日前将鱼全部运走并停用设备,7月30日前拆除养鱼池恢复原貌。截至报道时,江先生已履行首期义务,鱼池清空。结案后,江先生委托律师向法院赠送"巧话干戈,为民解忧"锦旗致谢。

法官提示与案件启示

本案承办法官指出:"邻里之间以和为贵。虽然可以发展个人爱好,但不能凌驾于他人的居住安宁之上。“随着城市生活密度增加,类似邻里纠纷日益常见。此案通过司法调解实现"双赢”,既保障了李先生的生活安宁,也为江先生争取了合理的迁鱼时间,体现了司法智慧与社会和谐的价值导向。